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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思南白鹭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来源:    点击:

    公司全称:贵州省思南白鹭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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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思南白鹭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开发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思南白鹭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开发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将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思南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内,白鹭湖国家湿地公园是以思林电站蓄水形成的白鹭湖及其支流为主体,距离思南县城18公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态保护与恢复、科普宣传教育、科研监测、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其中生态保护与恢复包括思林乌江生态修复区、三道水生态修复区、雷公门生态修复区、湖心岛生态修复区、牛角岩生态修复区和桃花岛森林植被恢复区6个区域;修复总面积约165.28hm2。科普宣传和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包括黎家坝综合管理区、文家店傩戏广场和傩神塔和雷公门文化长廊3个区域,建筑占地面积约4.64hm2。
           黎家坝综合管理服务区的200m沿河步道和简易码头涉及思南县思林电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与《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关污染防治要求相冲突,环评提出对其进行拆除并恢复原貌。
    二、环境影响评价
    (1)生态环境
           项目建筑物及道路占地较少,多为生态修复工程和景观绿地改造;且占地范围均为周围常见物种,不涉及珍稀保护植物及名木古树。生态修复工程以及景观绿化改造的实施,补救了损失的植物;对区域植被生态功能有益。评价区内分布有国家Ⅱ级保护动物8种;珍稀保护鱼类3种;项目施工无爆破,无涉及水作业,施工区基本无保护动物分布,工程施工对其影响有限。项目建设不会造成物种和植被型消失,不会导致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改变和消失。
    项目运行期不新增占地,不产生废污水排入评价水域,也无涉水活动。项目文化宣传和教育活动产生的噪声对周围200m以内的动物造成惊扰,但由于原有人为干扰活动较为强烈,分布于周围的动物基本适应这个强干扰的环境。因此,运行期对周围动物不造成较大的惊扰。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水为少量的生产废水,且施工期在场地内修建了沉淀池,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以及旱地浇灌。运行期的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因此,项目实施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3)环境空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物尘、施工机械设备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等。运行期来往车辆将逐渐增加,汽车尾气将造成一定面源污染。项目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地区影响较小。
    (4)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运行期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工作人员机动车噪声、文家店傩戏广场和傩神塔人为活动噪声以及傩戏演出活动及广场舞噪声。项目建设实施噪声对周围居民造成有一定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运行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项目在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后,固体废弃物的影响较小。
    (6)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涉及思南乌江白鹭洲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思南县思林电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的桃花岛植被恢复区生态修复工程位于思林乌江白鹭洲省级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项目黎家坝综合管理服务区位于水源保护区内,其中200m沿河步行道和简易码头位于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其余建筑位于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三、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降尘措施、降噪措施,保护施工区水环境、空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少量土石弃渣全部统一回填处理。在工程运行期,对工程周边陆生动植物加强保护,恢复植被,加强环境保护。
    四、评价结论
           思南白鹭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开发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思南县总体规划,通过湿地公园的建设和保护,对于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持湿地多种效益持续发挥具有重要作用。虽然工程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评价要求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并加强环境管理和绿化的维护,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思南县范围内的公众,重点工程建设区黎家坝、雷公门和文家店的公众。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电子邮件(1071872920@q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七、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乌江石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思唐办事处安化社区中山街原人民银行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3985855826
    八、环评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
           邮    编:550009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765137056
    九、公众参与有效时间
           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5日,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