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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09:15:14.000
瓮安县龙马磷业有限公司黄磷、磷泥回收及环保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瓮安县龙马磷业有限公司黄磷、磷泥回收及环保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制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的方式和途径:
http://www.shuiluyuan.cn/news_detail/75.html
(2)查阅纸制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雍阳镇青坑工业园,行政楼三楼办公室。
2.公众参与说明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shuiluyuan.cn/news_detail/75.html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雍阳镇青坑工业园内的公众与团体,主要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团体或个人有意见也欢迎反馈。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反映与本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团体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信函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雍阳镇青坑工业园,瓮安县龙马磷业有限公司行政楼3楼办公室;黔南州瓮安县银盏镇飞练社区平安路46号,贵州瓮栖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2)联系电话:18798060708王力皓,16670103207赵工程师
(3)电子邮箱:905386565@qq.com
(4)面谈地点:瓮安县龙马磷业有限公司贵宾接待室,或贵州瓮栖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
7.公示单位
瓮安县龙马磷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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